嚴重特殊性肺炎衛教宣導單(二級適度放寬)1110225
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
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衛教宣導
111/02/25 學務處衛保組
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2/24)表示,考量國內疫情趨緩,自3月1日至3月31日將適度放寬防疫措施,相關規定調整如下:
一、「戴口罩」規定:
(一)須戴口罩情形如下:
1.唱歌。
2.本身有相關症狀者。
3.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。
4.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。
(二)免戴口罩情形如下:
1.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。
2.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。
3.自行開車,車內均為同住家人,或車內無其他同車者時。
4.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。
5.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
6.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
7.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
8.外出時有飲食需求。
9.相關單位指定之場所或活動,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時脫下口罩。
二、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(含交通運輸)應嚴格遵守:實聯制、量體溫、加強環境清消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即時應變。
三、賣場、超市、市場:依營業場所/公共場域防疫措施,不另要求人流管制;開放試吃。
四、高鐵、臺鐵、公路客運、船舶(固定餐飲區除外)、國內航班:於運具內(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)開放飲食。
五、餐飲場所:嚴格落實實聯制、量體溫、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。
六、宗教場所、宗教集會活動: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。